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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 |新版《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发布,时隔15年,都更新了啥?

发布日期: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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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2025年版)》(以下称“新版指南”),该指南以2011年发布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为基础编制而成。新版指南比对旧版指南,页数翻了一倍之多,细化了很多内容。如:规范了清单编制工作的工作程序,数据收集方式,并提出了关键类别分析方法的操作步骤,在能源活动、工业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及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五大领域,进一步规范核算范围和计算方法。也标志着指南从“能力建设导向”转为“决策支撑导向”,省级温室气体清单不再只是统计成果,而是政策评估与责任分解的基础数据源


首先是指南结构性的调整,新版指南,将原本位于旧版指南第六章 不确定性、第七章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附录一等部分汇总起来,作为新版指南的开篇第一章 基本概念和总体要求呈现。提出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一般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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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一般步骤


并且在第二节就提出了在旧版指南中降低不确定性的方法中提出的关键类别分析的具体做法,并给出了定量法和定性法两种方式,并且在附录G给出了定量法的分析方法(包含水平评估和趋势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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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能源活动领域,在章节结构方面,对齐了国家温室气体清单(能源部门),并且将“逸散排放”作为统一大类,同时为 CCS 单独立设小节,具有明显的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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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能源活动核算边界的界定上。2011年版指南在能源活动的概述部分,对纳入核算的排放源类型进行了原则性说明,但在非能源利用、生物质燃烧二氧化碳、电力调入调出等关键问题上,并未作出明确且具有约束力的界定。这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导致,不同省份在编制清单时对能源活动边界的理解存在差异,部分非能源用途的燃料排放被计入能源活动,生物质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在一些地区被直接并入能源排放总量,电力调入调出排放在统计口径上也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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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指南中,在能源活动章节开篇即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明确澄清。新版指南明确指出,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应作为信息项单独报告,不计入能源活动排放总量;电力调入调出的间接排放同样仅作为信息项报告,不纳入本地区能源活动清单总量;非能源利用所产生的排放则统一归入工业生产过程与产品使用领域。这些规定对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和分析结果将产生直接影响。

新版指南将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系统的逸散排放统一归入“逸散排放”一节,并对石油系统和天然气系统的排放环节进行了系统拆分。新版指南明确区分了勘探开发、生产处理、运输、储存以及终端分销等多个环节。这一变化为后续开展甲烷减排专项行动、进行基础因子实测数据集等工作提供了方法学基础。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新版指南首次在能源活动章节中正式引入了CO₂运输、注入与地质储存内容。在旧版指南中,CCS相关排放完全未被涉及,而新版指南则在能源活动章节中单独设立一节,对CO₂在压缩、运输、注入及运行过程中的排放进行规范说明尽管当前阶段大多数省份相关排放规模仍然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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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有限,本期只进行第一张简短的解读,关注公众号。收看以后更加详细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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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下载新版指南


本文指导老师:可持续发展事业部 王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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