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DHC技术服务一站式解决方案
ZDHC MRSL Level1/2/3检测认证 / Incheck报告生成、验证
可持续 |新版《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发布,时隔15年,都更新了啥?
发布日期:2026.01.16
分享:
2026年1月4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2025年版)》(以下称“新版指南”),该指南以2011年发布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为基础编制而成。新版指南比对旧版指南,页数翻了一倍之多,细化了很多内容。如:规范了清单编制工作的工作程序,数据收集方式,并提出了关键类别分析方法的操作步骤,在能源活动、工业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及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五大领域,进一步规范核算范围和计算方法。也标志着指南从“能力建设导向”转为“决策支撑导向”,省级温室气体清单不再只是统计成果,而是政策评估与责任分解的基础数据源。
首先是指南结构性的调整,新版指南,将原本位于旧版指南第六章 不确定性、第七章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附录一等部分汇总起来,作为新版指南的开篇第一章 基本概念和总体要求呈现。提出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一般步骤。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一般步骤



新版指南中,在能源活动章节开篇即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明确澄清。新版指南明确指出,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应作为信息项单独报告,不计入能源活动排放总量;电力调入调出的间接排放同样仅作为信息项报告,不纳入本地区能源活动清单总量;非能源利用所产生的排放则统一归入工业生产过程与产品使用领域。这些规定对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和分析结果将产生直接影响。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新版指南首次在能源活动章节中正式引入了CO₂运输、注入与地质储存内容。在旧版指南中,CCS相关排放完全未被涉及,而新版指南则在能源活动章节中单独设立一节,对CO₂在压缩、运输、注入及运行过程中的排放进行规范说明,尽管当前阶段大多数省份相关排放规模仍然有限。


热门资讯














